【簡介:】1、第一臺國產類人型機器人。
2000年11月29日,我國獨立研制的第一臺具有人類外觀特征,可以模擬人類行走與基本操作功能的類人型機器人,在長沙國防科大首次亮相。
2、人類基因組
1、第一臺國產類人型機器人。
2000年11月29日,我國獨立研制的第一臺具有人類外觀特征,可以模擬人類行走與基本操作功能的類人型機器人,在長沙國防科大首次亮相。
2、人類基因組計劃
是一項規(guī)宏大,跨國跨學科的科學探索工程。
3、神舟二號
是中國載人航天計劃中發(fā)射的第二艘無人實驗飛航,于2001年1月10日在酒泉衛(wèi)星發(fā)射中心發(fā)射升空。
4、天宮一號—2011年發(fā)射
5、航空技術
ARJ21于2008年11月28日12時23分在上海大機場成功首飛并在2009傘成為中國第一個完全自主設計并大規(guī)模制造的支線飛機。
國產大飛機C919的“完全自主知識產權”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c919這個飛機本身完全是自己設計的,從機身到內部部件比如發(fā)動機以及控制系統(tǒng)。但是內部部件中的關鍵部件比如發(fā)動機等則是購買的國外公司的產品,不過也是需要根據(jù)飛機的需要進行改良的。
用個比較簡單的比方來說。我經過認真的比對和研究,經過性能和現(xiàn)實需求的考慮,列出了一臺電腦各部件的清單,然后攢了一臺電腦,我自己做了一個機箱,自己做了里面的卡槽,其他cpu,內存等等部件則是買的intel,金士頓等品牌的,這個電腦我有“完全的自主知識產權”。當然這個比喻不太恰當,因為設計一個飛機是非常之復雜的,需要考慮的技術問題是相當?shù)亩唷K?,雖然核心部件是購買國外企業(yè)的,但是就中國飛機產業(yè)來說,能自己設計一個商用單通道飛機,也是一個不小的成績。過分夸大“自主知識產權”有自吹自擂之嫌,但也沒必要妄自菲薄,中國工業(yè)正在經歷從量變到質變這個最艱難的過程,路漫漫其修遠,C919的自主設計也僅僅只是一個起點而已。
自主知識產權亦稱“自有知識產權”。一般指與非自主知識產權相對應的,在一國疆域范圍內由本國公民、企業(yè)法人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知識產權權利主體,對其自主研制、開發(fā)、生產的“知識產品”(如計算機軟硬件、網(wǎng)絡信息產品等),及獲得許可購買他國或他人專利、專有技術、商標、軟件等所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從其權利特性看,具有主體本土化、權屬域內化、權利集成化、私權公權化的特點。根據(jù)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分類,分為創(chuàng)造類自主知識產權和標示類知識產權兩類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權。
我國直升機是怎么發(fā)展的?
直-5是我國制造的第一種多用途直升機,也是新中國直升機科研應用的開端。
研制初期代號“旋風25”,原型為蘇聯(lián)米-4直升機。
1958年2月,哈爾濱飛機工業(yè)公司按照蘇聯(lián)提供的全套圖紙資料開始仿制米-4,1958年12月14日首次試飛,1959年初由國家鑒定委員會正式驗收,投入批量生產。1963年9月21日航定委同意直-5直升機優(yōu)質過關,批準定型投產;其動力裝置活塞-7于同年12月25日優(yōu)質過關,投入批量生產。共生產了545架。
直-5可用于物資、人員輸送、救生以及邊境巡邏。1980年停產。
直-6是在直-5基礎上改型設計的以空降為主的多用途直升機,1969年12月15日首飛,共生產了15架,未能正式投產。
二十世紀60年代中期,我國在研制輕型和中型直升機產品的同時,也開始考慮獨自研制能裝載1個加強排兵力的重型直升機產品。根據(jù)部隊提出的需求,1969年,中國航空研究院決定由新組建的直升機設計研究所承擔重型直升機的設計任務,直升機的編號為直-7。1970年3月,直-7研制工作開始,承擔研制的有直升機設計研究所等5個研究所和2個工廠。
直-7的研制方案是:裝2臺渦軸5甲發(fā)動機,采用6片旋翼;除重新設計槳轂和減速器外,其他盡量采用直-5和直-6的零部件。直-7設計為最大起飛重14400千克,有效商載3500千克,最大速度240千米/小時,最大航程350千米,實用升限6000米。
1971年直-7開始進行機體和部件的靜力試驗及調試。其間,領導機關曾決定將直-7作為艦載直升機的試驗機,197l年9月,直-7改艦載的工作停止,繼續(xù)作為普通直升機研制。
1975年5月,直-7零部件加工完成了97%,并已裝配成兩架機體,配套生產的成品已到貨90%。1979年,直-7重型直升機完成了全機靜力試驗。
然而,1979年6月28日,國家決定直-7重型直升機研制工作停止。其原因是由于國家財力有限,不可能同時投資研制兩種重型直升機,為了全力確保由江西景德鎮(zhèn)直升機廠承擔研制直-8型直升機項目,直-7直升機只得為直-8讓路,從而宣告了直-7重型直升機的夭折。盡管直-7項目下馬了,但直-7研制的許多成果為后來成功研制出最大起飛重量達13噸的直-8重型直升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國于20世紀70年代末購進了14架法國航宇工業(yè)公司研制的SA321“超黃蜂”大型多用途直升機,交由海軍航空兵部隊使用。該機型在法國于1966年開始交付使用,裝備后成為我國第一代艦載機。隨后,我國開始在“超黃蜂”的基礎上仿制直-8。
直-8的研究工作由中國直升機設計研究所與昌河飛機工業(yè)公司共同執(zhí)行??傮w的規(guī)劃是以直-8艦載反潛型為突破口,進行引進仿制,隨后進而改進研制直-8陸軍型,從而逐步提高我國大中型直升機科研、生產和裝備的水平。1976年研制工作開始,首架原型機于1985年12月首飛,1989年11月通過國家技術鑒定,1994年12月設計定型。1989年,首架生產型直-8于交付海軍航空兵使用。直-8曾經被看做中國陸航、海航的一大飛躍,因為這是我國第一種國產大中型多用途直升機。不想在2002年前的漫長歲月里,直-8生產量很低,不超過20架。
直-8采用了常規(guī)的直升機總體布局,單旋翼帶尾槳。旋翼為6片矩形膠接全金屬槳葉,槳轂鉸接式,裝有揮舞鉸、軸向鉸和帶液壓減震的擺向鉸。位于尾翼頂端的尾槳共5片。為適應水上用途,采用船形機身,水密艙,兩側有固定水陸兩用短翼浮筒,可以進行水上起降。在陸上采用不可收放前三點式起落架。 直-8可載運27名全副武裝的士兵,此時航程700千米,最大載重情況下可載運39人;也可以載運1輛BJ-22吉普及有關人員;或裝載3000千克貨物飛行500千米,或外掛運送5000千克貨物到50千米外的目標區(qū)域,然后返回原地。用于救護時直-8艙內可載15名傷病員及擔架,以及1名醫(yī)護人員。執(zhí)行搜索救援時,機上可裝備1臺液壓救生絞車和2只救生艇,在陸地和海上執(zhí)行救援任務。
實際上我國仿制直-8的目的不在于陸基使用,而是為獲得一種可靠的艦載直升機。因此直-8很快發(fā)展了艦載型號。直-8可裝備吊放聲吶、搜索雷達,可采用的武器包括魚雷或導彈等。執(zhí)行掃雷任務時,可拖曳1個掃雷具,在距基地92千米的水域以46千米的時速掃雷2小時。布雷作戰(zhàn)時可攜帶8枚250千克的水雷。
直-8還可用于人員運輸、地質勘探、航空測繪、建筑施工、森林防火、邊防巡邏、通訊聯(lián)絡指揮等民用用途。直-8曾順利執(zhí)行過搶險救災和科研試飛等任務,1993年首飛西沙成功。
直-9多用途直升機是由哈爾濱飛機制造公司引進法國專利、研制生產的。用于人員運輸、近海支援、海上救護、空中攝影、海上巡邏、魚群觀測以及護林防火等,并可作為艦載機使用。軍事用途包括偵察、近距火力支援、反坦克、搜索救護、反潛以及偵察校炮及通訊.1980年10月,國務院批準三機部以技貿結合形式,引進法國SA365“海豚”型直升機的生產專有權合同。具體由哈飛負責,1982年完成了首架飛機的裝配。同年2月6日,直-96013號機在首都機場進行試飛表演,解放軍總部及各軍兵種、各部委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前往觀看。9月21日,2架直-9首次交付中國民航廣州管理局投入使用。后經哈飛長期努力,發(fā)展出多個型別,包括基型直-9,最初的專利生產型,至1990年底與法國協(xié)議簽訂的50架已全部生產完畢,其中28架為基型直-9;另外還有20架為直-9A,直-9后繼續(xù)生產型,相當于SA365N2;隨后哈飛生產了2架直-9A-100,初步嘗試了直-9生產的國產化。1993年9月,哈飛又與法方簽約生產直-9過渡型22架,另外哈飛還生產了8架直-9民用型。
1988年5月,直-9國產化總指揮部與有關部門簽訂了承包合同,其中哈爾濱飛機制造公司是總承包單位,用了3年多時間和其他90余家廠所協(xié)力攻關,于1992年1月16日成功完成了國產化直-9(國產化率達到71.9%)的首飛。此后直-9的生產全面轉向國產型直-9,該型號定名直-9B。
根據(jù)解放軍陸軍和海軍航空兵的需要,直-9又衍生出幾種軍用改進型:直-9A(國產化型)、直-9B(駐港部隊)、直-9通訊型、直-9炮兵校射型、直-9電子干擾型、直-9C艦載型、直-9W反坦克型,直-9G。直-9G是W型的出口型,電子設備有所不同。
直-9C艦載型實際上是以直-9為基礎改進的,和法國“海豚”的艦載型“黑豹”無太大關系。1987年12月2日,為海軍改裝的直-9C艦載直升機首飛成功。12月24日在艦上順利降落,采用中國直升機設計所研制的快速著艦系留裝置。定型后的C型加裝了機頭雷達,可掛載2枚“魚-7”魚雷執(zhí)行反潛任務。
直10計劃主要由哈爾濱飛機制造總公司負責,于1992年責成全國40余家相關院所立項開發(fā),為陸軍“九五”計劃重點攻關項目。 WZ-10為發(fā)展自Z-9B的中型專用武裝直升機,全機凈重約5,543千克。其主要任務為樹梢高度戰(zhàn)場遮斷,消滅包括敵地面固定和機動的有生力量,并兼具一定的空戰(zhàn)能力。WZ-10未來配合設有頂置瞄具的Z-11輕型直升機取得目標,可完全在接近敵隱蔽處發(fā)動進攻,故戰(zhàn)場生存能力極強。該機除部分光電瞄準系統(tǒng)可見于WZ-9外,更配有FLIR,因此具有有限復雜天氣和夜間作戰(zhàn)的能力。
Z-11是中國直升機設計研究所與昌河飛機工業(yè)公司共同研制的輕型多用途軍民兩用直升機,是我國直升機行業(yè)從專利生產、測繪仿制走向自行設計的第一個機種。該機1989年批準立項,1992年進入全面研制,1994年12月實現(xiàn)首飛,1997年開始交付使用。Z-11主要用于教練、通訊、救護、偵察、護林和旅游等。
哈飛與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新加坡科技宇航公司三國四方按照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原則聯(lián)合開發(fā)研制了EC120直升機。單發(fā)5座多用途輕型EC120B“蜂鳥”直升機是目前世界最先進的1.5噸級直升機之一。在同級別直升機中,“蜂鳥”具有更先進的性能,大量采用世界先進技術,是一種簡單、高效、維護性好、易于操縱、乘坐舒適且成本低廉的直升機。
EC120直升機通過了法國DGAC及美國、英國和歐洲適航當局等近30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適航認證。
EC120直升機適用于載客和公務運輸、新聞采集、外掛運輸、農業(yè)噴灑、電力巡線、治安巡邏、航空醫(yī)療運輸、觀測、聯(lián)絡以及培訓等多種用途。
2003年11月20日晚6時,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哈飛航空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科技宇航有限公司四方在北京王府飯店簽訂合同,在中國哈爾濱飛機工業(yè)集團建立EC120總裝生產線,EC120直升機將更名為HC120直升機。
在我國使用的國外直升機有美制“黑鷹”直升機、法制SA341“小羚羊”輕型直升機、俄制米8/米17/米171直升機、俄制米6直升機、俄制卡-28反潛直升機等。
新中國航空工業(yè)建立近60年來,已生產交付軍用、民用直升機1000多架。我國已成為世界上少數(shù)幾個具有直升機科研生產能力并擁有完整戰(zhàn)斗機系列的國家。美俄歐把直升機產業(yè)作為戰(zhàn)略產業(yè),國家大力支持,產品不斷更新,技術不斷提高。據(jù)統(tǒng)計,發(fā)達地區(qū)通用飛機與客運飛機的應用量比例大約是五到六倍的關系。目前我國直升機較少,民用直升機更少,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直升機領域的市場潛力是相當大的。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fā)展以及國防建設的需要,未來中國對直升機有著十分迫切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