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航空運單分運單樣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空運提單的分類
2、空運的主單和分單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3、空運提單里主單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航空運單分運單樣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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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提單的分類
空運提單(Air way bill)是指承運貨物的航空承運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運貨物并接受托運人空運要求后,簽發(fā)給托運人的貨物 收據(jù) 。下面由我為你介紹空運提單的相關 法律知識 。
空運提單的分類
(一)按有無承運人的名稱分類
航空貨運單包括兩種
(1)航空公司貨運單(Airline Air Waybill)
印有出票航空公司(issue carrier)名稱及標志(航徽、代碼等)的航空貨運單。這類空運單代表出票航空公司的身份。
空運提單的分類
(2)中性貨運單(Neutral Air Waybill)
沒有預先在運單上打印任何承運人名稱及標志的貨運單。這類空運單不代表任何一個航空公司,是中立貨運單。
(二)按照不同作用分類
⑴航空主運單(MAWB,MasterAirWaybill)
凡由航空運輸公司簽發(fā)的空運提單就稱為主運單。它是航空運輸公司據(jù)以辦理貨物運輸和交付的依據(jù),是航空公司和托運人訂立的 運輸合同 ,每一批航空運輸?shù)呢浳锒加凶约合鄬暮娇罩鬟\單。
⑵航空分運單(HAWB,HouseAirWaybill)
集中托運人在辦理集中托運業(yè)務時簽發(fā)的空運提單被稱作航空分運單。在集中托運的情況下,除了航空運輸公司簽發(fā)主運單外,集中托運人還要簽發(fā)航空分運單,此時各方的關系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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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提單的性質(zhì)作用
空運提單(Airwaybill)與海運提單有很大不同,卻與國際鐵路運單相似。它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重要的貨物運輸單據(jù),是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其內(nèi)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空運提單不可轉(zhuǎn)讓,持有空運提單也并不能說明可以對貨物要求所有權。
(一)運輸合同
與海運提單不同,空運提單不僅證明航空運輸合同的存在,而且空運提單本身就是發(fā)貨人與航空運輸承運人之間締結(jié)的貨物運輸合同,在雙方共同簽署后產(chǎn)生效力,并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運單上所記載的收貨人后失效。
(二)接收證明
空運提單也是貨物收據(jù),在發(fā)貨人將貨物發(fā)運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就會將其中一份交給發(fā)貨人(即發(fā)貨人聯(lián)),作為已經(jīng)接收貨物的證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并在良好條件下裝運的證明。
(三)運費帳單
空運提單分別記載著屬于收貨人負擔的費用,屬于應支付給承運人的費用和應支付給代理人的費用,并詳細列明費用的種類、金額,因此可作為運費賬單和發(fā)票。承運人往往也將其中的承運人聯(lián)作為記賬憑證。
(四)報關單證
出口時空運提單是報關單證之一。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機場進行進口報關時,空運提單也通常是海關查驗放行的基本單證。
(五) 保險 證書
如果承運人承辦保險或發(fā)貨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則空運提單也可用來作為保險證書。
(六)內(nèi)部業(yè)務依據(jù)
空運提單隨貨同行,證明了貨物的身份。運單上載有有關該票貨物發(fā)送、轉(zhuǎn)運、交付的事項,承運人會據(jù)此對貨物的運輸做出相應安排。
空運提單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條款,其中一份交發(fā)貨人,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的依據(jù);第二份由承運人留存,作為記賬憑證;最后一份隨貨同行,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時作為核收貨物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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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的主單和分單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航空總運單是指集中托運人(航空貨運代理)將若干批單獨發(fā)運的貨物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采用一份航空運單集中發(fā)往同一目的地。
一份主運單項下可以有多份分運單,分運單上的收貨人就是實際的貨主。
空運單是發(fā)貨人與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一旦簽發(fā),合同隨即生效??者\單是一份重要的貨物單據(jù)。
主運單和分運單都是需要隨機的,雖然航空運單并不像海運提單一樣是一種物權憑證,但顧客或代理可以拿著主運單去海關監(jiān)管庫提貨。
空運提單里主單和分單有什么區(qū)別?
主單又稱主運單,由相關航空公司印制并出具,主運單開頭顯著位置會顯示相關航空公司名稱及相關代碼。分單,可以稱為提單,由貨代公司印制并出具,分單開頭顯著位置會顯示相關的貨代公司名及相關代碼。這是二者印制出具方的區(qū)別。
主運單是由貨代公司至航空公司領取,貨代在主運單上顯示相關信息后,再返還給航空公司,由航空公司記錄確認主運單上的貨物信息內(nèi)容。而分單則是由貨代直接出具給貨主確認相關貨物信息內(nèi)容。這是二者最終的確認方的區(qū)別。另外主運單上的貨物重量,多數(shù)情況上接近貨物的實際重量,因為航空公司要借此配載飛機平衡,所以貨代提供的重量不能出現(xiàn)較大誤差。而貨代出具給貨主的分單,這上面的重量有可能會與實際重量有較大誤差,因為這個就是貨代賺取利潤的方法之一。
主運單的作用,就是告知航空公司,相關貨物的數(shù)據(jù),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及相關收發(fā)貨人的信息與要運至的目的地,多數(shù)情況,主運單上的發(fā)貨人為貨代公司,收貨人為相關目的港與貨代公司有聯(lián)系的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的職責就是幫助發(fā)貨的貨代公司通知最終收貨人,及安排貨物清關并收取一定費用。
分運單上的作用就是讓貨主知曉,相關貨物所安排的是啥航空公司,預訂的是幾號航班。并告知貨代所收到的貨物相關重量體積數(shù)據(jù),籍此向貨主收取相關運費。 一般給海關的艙單信息都是根據(jù)主單來的,海關接到的信息也只是顯示件重尺,具體的品名不是一定顯示. 出現(xiàn)主單和分單是因為:很多做貨代的他們做一單貨,而這一單貨里面可能包括了多個出口商,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主單下面就會對應了多個分單.一個分單可以對應一個出口商.主單和分單就是這個關系。主單都是對于各個代理來說的,分單是實際的收貨人和發(fā)貨人,所以一般給客戶都是分單,主單對于客戶來說根本就沒有意義,都是代理,即使客戶拿到主單也不知道這票貨是不是你自己的。主單上的發(fā)貨人是貨代自己,收貨人是這個貨代在海外的合作代理(也是貨代)。分單上的發(fā)貨人是你自己,收貨人是你國外的客戶。國外的代理憑主單向航空公司提貨,而你的客戶憑分單向代理提貨。國外清關是憑分單的,不靠主單的。 出直單是指主單上的發(fā)貨人直接打你,而收貨人直接打你的客戶,不出代理,但貨到了國外后航空公司會幫你指定一個代理,這個代理是哪家你就不知道了,收貨人是不可能直接與航空公司交涉的,總要通過貨運代理的,否則航空公司怎么忙得過來。
航空運輸中分運單和主運單有什么區(qū)別?
1、對象不同
航空分運單作為集中托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合同雙方分別為貨A、B和集中托運人。
航空主運單作為航空運輸公司與集中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則為集中托運人和航空運輸公司。貨主與航空運輸公司沒有直接的契約關系。
2、作用不同
主運單的作用是告知航空公司,相關貨物的數(shù)據(jù),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及相關收發(fā)貨人的信息與要運至的目的地。
分運單的作用是讓貨主知曉相關貨物所安排的航空公司和預訂的是航班公司,并告知貨代所收到的貨物相關重量體積數(shù)據(jù),藉此向貨主收取相關運費。
擴展資料
根據(jù)《華沙公約》第七條第一款與第四款的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承運人根據(jù)托運人的請求填寫航空貨運單的,在沒有相反證明的情況下,應當視為代托運人填寫。其他法律體系關于本項的立法取向與華沙公約也是一致的。
可見,航空貨運單的填寫義務人是托運人,托運人應對自身提供的貨物信息負責。而且退一步來說,即使托運人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填寫,那么在沒其他證據(jù)證明的情況下,航空承運人也有權代托運人填寫。
這里的“代為填寫”實際是一種代理關系,托運人作為被代理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仍要對填寫的內(nèi)容承擔責任。因此,筆者提醒,這里的法律規(guī)定對承運人是有利的,所以托運人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準確、合理的要求填寫貨運單才是正確的做法。
關于《航空運單分運單樣本》的介紹到此就結(jié)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