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航空貨運主單的填寫項目》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關于空運主單,分單的問題
2、空運提單里主單和分單有什么區(qū)別?
3、空運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航空貨運主單的填寫項目》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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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空運主單,分單的問題
空運主單就是航空公司的運單,分單就是貨運公司的運單.
分兩種情況:
一,主單發(fā)貨人和收貨人打?qū)嶋H收發(fā)貨人.貨到目的港航空公司直接通知上面的收貨人提貨,或者收貨人直接去找航空公司.
此情況就沒有分單了,就是所謂的直單
二,主單發(fā)貨人和收貨人分別打本地的貨運公司和該公司在目的港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本地貨運公司出具分單,分單上打?qū)嶋H收發(fā)貨人.貨到目的港航空公司會直接把貨物交給當?shù)刎涍\公司,再由貨運公司通知實際收貨人.實際收貨人憑分單才能提到貨.
出分單在目的港貨運公司會收取代理費.但是好處也是明顯的,貨運公司比航空公司的服務好,且有什么問題貨運公司都可以(比如貨物遺失損壞找航空公司索賠,報關,運輸.....)
空運提單里主單和分單有什么區(qū)別?
主單又稱主運單,由相關航空公司印制并出具,主運單開頭顯著位置會顯示相關航空公司名稱及相關代碼。分單,可以稱為提單,由貨代公司印制并出具,分單開頭顯著位置會顯示相關的貨代公司名及相關代碼。這是二者印制出具方的區(qū)別。
主運單是由貨代公司至航空公司領取,貨代在主運單上顯示相關信息后,再返還給航空公司,由航空公司記錄確認主運單上的貨物信息內(nèi)容。而分單則是由貨代直接出具給貨主確認相關貨物信息內(nèi)容。這是二者最終的確認方的區(qū)別。另外主運單上的貨物重量,多數(shù)情況上接近貨物的實際重量,因為航空公司要借此配載飛機平衡,所以貨代提供的重量不能出現(xiàn)較大誤差。而貨代出具給貨主的分單,這上面的重量有可能會與實際重量有較大誤差,因為這個就是貨代賺取利潤的方法之一。
主運單的作用,就是告知航空公司,相關貨物的數(shù)據(jù),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及相關收發(fā)貨人的信息與要運至的目的地,多數(shù)情況,主運單上的發(fā)貨人為貨代公司,收貨人為相關目的港與貨代公司有聯(lián)系的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的職責就是幫助發(fā)貨的貨代公司通知最終收貨人,及安排貨物清關并收取一定費用。
分運單上的作用就是讓貨主知曉,相關貨物所安排的是啥航空公司,預訂的是幾號航班。并告知貨代所收到的貨物相關重量體積數(shù)據(jù),籍此向貨主收取相關運費。 一般給海關的艙單信息都是根據(jù)主單來的,海關接到的信息也只是顯示件重尺,具體的品名不是一定顯示. 出現(xiàn)主單和分單是因為:很多做貨代的他們做一單貨,而這一單貨里面可能包括了多個出口商,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主單下面就會對應了多個分單.一個分單可以對應一個出口商.主單和分單就是這個關系。主單都是對于各個代理來說的,分單是實際的收貨人和發(fā)貨人,所以一般給客戶都是分單,主單對于客戶來說根本就沒有意義,都是代理,即使客戶拿到主單也不知道這票貨是不是你自己的。主單上的發(fā)貨人是貨代自己,收貨人是這個貨代在海外的合作代理(也是貨代)。分單上的發(fā)貨人是你自己,收貨人是你國外的客戶。國外的代理憑主單向航空公司提貨,而你的客戶憑分單向代理提貨。國外清關是憑分單的,不靠主單的。 出直單是指主單上的發(fā)貨人直接打你,而收貨人直接打你的客戶,不出代理,但貨到了國外后航空公司會幫你指定一個代理,這個代理是哪家你就不知道了,收貨人是不可能直接與航空公司交涉的,總要通過貨運代理的,否則航空公司怎么忙得過來。
空運主單分單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通常我們所謂的主單就是航空公司單,這個是每個航空公司本身固定格式的運單。分單,是由貨代出具的運單。
一個主單下可能有一個分單或者多個分單,又或者只是主單直放。這個是由貨代操作根據(jù)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如果所承接的貨物要在目的地放代理,那么主單下面就要套分單,主單體現(xiàn)收發(fā)貨人是貨代及其目的地代理,分單收發(fā)貨人為實際收發(fā)貨人。
放代理主要意義在于:(1)如果是運費到付的貨物必須由代理代為收費;
(2)方便國內(nèi)發(fā)貨人掌控貨物,畢竟空運單不是物權憑證。
如果貨物運費預付,那么此類貨物可以做主單直放,也就是在航空公司單上體現(xiàn)實際的收發(fā)貨人。不過交付貨代出運的貨物一般都會出分單給客戶,通常的情況是他們手上有很多相同目的地的貨拼在一個主單下,一同放給目的地的代理,然后由目的地的代理將貨物分撥給各個實際收貨人,這樣以來操作上統(tǒng)一,相對于客戶來講貨物也更有保障。
作為客戶,也就是實際的收發(fā)貨人來講,主單和分單的作用是差不多的。只是貨代公司在操作上略有不同而已,其他清關提貨之類的作用是一樣的。
航空運輸中分運單和主運單有什么區(qū)別?
1、對象不同
航空分運單作為集中托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合同雙方分別為貨A、B和集中托運人。
航空主運單作為航空運輸公司與集中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則為集中托運人和航空運輸公司。貨主與航空運輸公司沒有直接的契約關系。
2、作用不同
主運單的作用是告知航空公司,相關貨物的數(shù)據(jù),貨物的件數(shù)、重量、體積。及相關收發(fā)貨人的信息與要運至的目的地。
分運單的作用是讓貨主知曉相關貨物所安排的航空公司和預訂的是航班公司,并告知貨代所收到的貨物相關重量體積數(shù)據(jù),藉此向貨主收取相關運費。
擴展資料
根據(jù)《華沙公約》第七條第一款與第四款的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承運人根據(jù)托運人的請求填寫航空貨運單的,在沒有相反證明的情況下,應當視為代托運人填寫。其他法律體系關于本項的立法取向與華沙公約也是一致的。
可見,航空貨運單的填寫義務人是托運人,托運人應對自身提供的貨物信息負責。而且退一步來說,即使托運人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填寫,那么在沒其他證據(jù)證明的情況下,航空承運人也有權代托運人填寫。
這里的“代為填寫”實際是一種代理關系,托運人作為被代理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仍要對填寫的內(nèi)容承擔責任。因此,筆者提醒,這里的法律規(guī)定對承運人是有利的,所以托運人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準確、合理的要求填寫貨運單才是正確的做法。
關于《航空貨運主單的填寫項目》的介紹到此就結(jié)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