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一、中國西北航空公司的重大事故紀錄?銀川空難(中國西北航空2119號班機) 1993年7月23日,中國西北航空公司一架BAe146-300中型客機,執(zhí)行由銀川至北京的2119次航班,載著100多名乘客
一、中國西北航空公司的重大事故紀錄?
銀川空難(中國西北航空2119號班機) 1993年7月23日,中國西北航空公司一架BAe146-300中型客機,執(zhí)行由銀川至北京的2119次航班,載著100多名乘客,在原銀川市西花園機場起飛后2分鐘,掉入跑道前的沼澤地中;機上113人中,55人遇難(其中包括機組1人)。
西安空難(中國西北航空2303)號班機 1994年6月6日,中國西北航空公司一架圖-154,執(zhí)行由西安至廣州的2303號航班,從西安咸陽國際機場起飛后約10分鐘左右墜毀,機上160人全部喪生。
事后,五名機械師因此事故被起訴。
原因是,他們對飛機的維修不當,自動駕駛儀安裝座上有兩個插頭相互插錯,造成飛機失控。
二、中國歷史上有沒有出現的重大航空事故?
1922年春,3月31日,中國民航飛機首次空難。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遭遇空難。1946年3月17日,戴笠遭遇空難。1946年4月8日,“四八空難”。1955年4月11日中午,“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1971年9月13日,“九·一三”事件·飛機失事。三、重大透水事故定義?
受到重傷的人數不同:重大事故的人數是在50人到100人之間,特大事故的人數是在100人以上,同時還包括了急性的工業(yè)中毒;
透水事故是指礦井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導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通過裂隙、斷層、塌陷區(qū)等各種通道無控制地涌入礦井工作面,造成作業(yè)人員傷亡或礦井財產損失的水災事故,通常也稱為透水。
實際上其專業(yè)術語應為“突水”事故,在地質、礦產等專業(yè)文獻中皆稱為突水,可能在媒體在報道“突水”事故時,因方言發(fā)音等原因,誤作“透水”,而廣為流傳。
四、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
重大設備事故,是指未構成特大設備事故的事故,即特大事故以下達到一定標準的事故。
具體的標準如下。1、電力設備(包括設施)、施工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
2、100MW及以上機組的鍋爐、汽輪機、發(fā)電機、抽水蓄能發(fā)電電動機損壞,50MW及以上水輪機組、燃氣輪機組、供熱機組損壞,4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4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fā)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40天。
3、20kV及以上主變壓器、換流變、換流器(換流閥本體及閥控設備,下同)、交流濾波器、直流濾波器、直流接地極、母線、輸電線路(電纜)、電抗器、組合電器(GIS)、斷路器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或雖然在30天內恢復運行,但自事故發(fā)生日起3個月內該設備非計劃停運累計時間達30天。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發(fā)電廠,一次事故使2臺及以上機組停止運行,并造成全廠對外停電: (1)發(fā)電機組容量400MW及以上的發(fā)電廠; (2)電網裝機容量在5000MW以下,發(fā)電機組容量100MW及以上的發(fā)電廠; (3)其他區(qū)域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指定的發(fā)電廠; (4)只有一條線路對外的(指事故前的實時運行方式)或只有一臺升壓變運行的發(fā)電廠(如水電廠、燃機電廠等),若該線路故障時斷路器跳閘或由于升壓變故障構成全廠停電者除外; (5)生產設備、廠區(qū)建筑發(fā)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0萬元者; (6)其他經國家電網公司或區(qū)域電網公司、省電力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認定為重大事故者。
五、重大教學事故后果?
為進一步規(guī)范教學管理,及時處理各類教學事故,維護正常教學秩序,結合工作實際,特修訂本辦法。
第一章 教學事故的類別、級別
第一條 根據發(fā)生事故的主體和內容不同,教學事故分為教學類、教學管理類、教學保障類三類。根據事故的性質及對教學工作的影響程度,教學事故分為重大、較大和一般三級。
第二條 教學類
(一)重大教學事故
1.在教學活動中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和教書育人基本宗旨;有損害國家利益和安全的言論,或散布封建迷信及淫穢內容,造成惡劣影響;有故意損害學校聲譽的言論并造成不良影響。
2.教學單位或教師拒不接受所管轄課程的教學任務而造成教學混亂。
3.因指導教師的責任導致學生在教學、實習或實驗活動中受到嚴重傷害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利用職權向學生索賄、受賄;利用成績對學生進行報復。
5.擅自修改教學計劃;擅自停課、調課,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
6.考前泄露試題;考場上協助學生答題或考試后允許學生更改試卷;偽造學生試卷;學生未參加考試而給成績。
7.不按評分標準隨意閱卷,造成所任班級10%學生成績有誤;無原則處理學生考試成績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8.暗示或慫恿學生鬧事、罷課,影響教學秩序。
(二)較大教學事故
1.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課(監(jiān)考)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
2.擅自變更教學任務書(課程表)安排的教學時間、地點、學時,影響正常的教學進程。
3.酒后給學生上課或監(jiān)考,造成不良影響。
4.在國家級考試中,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各項操作等,造成不良影響。
5.未按規(guī)定完成實習、課程設計或畢業(yè)設計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成績評定等工作,或組織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實習帶隊教師擅自離開崗位或不進行指導。
6.未按時命題,影響考試如期進行;試卷出現重大失誤,使考試無法進行;監(jiān)考不嚴,致使考場秩序混亂或學生作弊嚴重。
7.學生畢業(yè)設計(論文)和課程設計有多處明顯錯誤或有較大原則性錯誤,指導教師未能及時指出。
8.實驗室管理人員或實驗教師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實驗準備,對教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導致實驗無法正常進行。
9.教學過程中辱罵學生或對學生實行體罰,造成不良影響。
(三)一般教學事故
1.擅自變更任課教師或找其他人員代課;調停課后未給學生補上所調課程。
2.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課(監(jiān)考)遲到、早退15分鐘及
六、武漢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的重大事故?
2000年6月22日14時51分,武漢航空一架國產運7飛機在執(zhí)行恩施至武漢航線時在漢陽漢江南岸永豐鄉(xiāng)墜毀造成機上42人(38名旅客,4名機組人員),地面7人共49人死亡。事后調查表明,此次事故是因飛行員在惡劣天氣狀況下違規(guī)操作造成的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七、什么叫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
一、人員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八、中國2020重大交通事故數量?
1.貨車剎車失靈撞民房致9死8傷 2. 景德鎮(zhèn)客車側翻致6死7傷 3. 山東廣饒交通事故致4死3傷 4. 貨車側翻掩壓撿蒜群眾致8死 5. 重型貨車沖進農貿市場致6死14傷 6. 河北保定4車相撞致7死3傷 7. 福建延平區(qū)交通事故致9死5傷 8. 貨車與送葬人群相撞致9死4傷 9. 重慶永川煤礦事故致23人遇難
九、重大質量事故劃分?
1、根據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程質量事故分為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按事故責任分類
(一)指導責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操作責任事故
指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規(guī)程或標準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三)自然災害事故
指由于突發(fā)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3、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一)技術原因引發(fā)的事故
指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由于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發(fā)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fā)的質量事故。
(三)社會經濟原因引發(fā)的事故
指由于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
而且根據不同的事故發(fā)生因素可以分成技術原因引起的工程質量上的事故,還可能是因為管理不當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上面的事故,當然不管是什么樣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果要達到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話,需要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十、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定義?
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Ⅱ類放射源為高危險源。在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致人死亡;
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在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鐘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
擴展資料: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較大輻射事故,是指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在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一般輻射事故,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Ⅴ類放射源為極低危險源。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Ⅳ類放射源為低危險源。基本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但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復的臨時性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