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是美國被賦予國家軍事立法監(jiān)督權力的一個參議院委員會,負責包括美國國防部、軍事研發(fā)、核能(作為國家安全一部分),軍事人員的福利待遇,遴選兵役制以及其他與
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是美國被賦予國家軍事立法監(jiān)督權力的一個參議院委員會,負責包括美國國防部、軍事研發(fā)、核能(作為國家安全一部分),軍事人員的福利待遇,遴選兵役制以及其他與國防政策有關的事務。在美國贏得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勝利之后的1946年,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根據(jù)立法重組法案創(chuàng)建。它合并了海軍事務委員會(創(chuàng)建于1816年)、軍事事務委員會(創(chuàng)建與1816年)。作為參議院最具權力的委員會之一,其覆蓋面甚廣的職權范圍允許其在冷戰(zhàn)期間制訂最多、最具革命性的法律,包括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因此該委員會頗具勢力。
我國公民的國防權利與義務是什么?
2國防權利:對國防建設提出建議的權利(建議權);對危害國防的行為進行制止或者檢舉的權利(制止權、檢舉權);因國防建設和軍事活動在經(jīng)濟上
受到直接損失,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補償權利。(補償權)